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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1日

社会精英一针见血,指出特斯拉的诸多问题

近日,拼多多团购上面出现售卖特斯拉的事情,想必大家早有耳闻,而且双方就此事进一步升级。特斯拉的对外事务副总裁陶琳,和特斯拉的员工Jeff_哲(微博名称),于9月4日,纷纷发表了特斯拉对于此事的态度,“要尊重市场规则”。本来是两家企业,展开的一场神仙大战,吃瓜群众各有看法,各抒己见无所厚非。

但今天看了一篇文章,由于该精英人士的“认知”,与“能力”让人实在大感震惊。本来想在下面提出个人的观点,却发现回复不了,所以才就此发文。因为即使不去寻找事件根源,其实也能分析出来个七七八八了,此人的文章是这么说的。

首先他摘出特斯拉某部门经理,就关于拼多多团购一事,回应的重点:

1、特斯拉认为拼多多违反了转售规定,即使拼多多是代客户下单,但提车人不是买车人本人,所以也认定是转售。

2、对于通过拼多多买车的一位武汉客户,特斯拉声明可以为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买车事宜,但支持他起诉拼多多。但武汉客户并不买账,并表示要起诉特斯拉

3、特斯拉与武汉客户沟通后,最终达成初步协议,客户愿意从官方渠道购买,但前提是特斯拉要出一份声明,证明其是从拼多多平台购买的车辆。特斯拉认为这点有蹊跷,怀疑是武汉客户自导自演,别有用心。

PS:特斯拉是车企,拼多多是电商平台,那么拼多多购买特斯拉的汽车,再去转售给他人。中间是否会出现许多问题?比如:汽车经过拼多多一手,最终到了消费者使用时,中间出现毛病怎么办?

PS:因此,特斯拉出于对客户购车的售后安全考虑,确实有权保留出售权利。况且退一万步说,特斯拉是汽车售家,他们哪怕不卖给拼多多或者该车主了,也是合法的,总不能强买强卖吧。

PS:而车主表示要起诉特斯拉,就有点强词夺理了。举个例子,ABC三个人,A现在有一瓶水,B对C说我把A的水卖给你。于是C把钱给了B,但是B并没有把水从A手里买来,这样C是否应该去告B的欺诈罪呢?现在车主却要去告特斯拉,真的是有点过了

接着,我们注意这是一位优质内容作者,他称自己有“非常优秀”的看法:

看了特斯拉的回复,我感到没有说到点子上去

1、此事件的关键在于“转卖”的定义。在我看来,转卖必须是一方买下后再卖给第三方。对于车辆来说,大众对于买下的定义是车辆过户在一人名下后又过户到另一人名下了。而此次事件中,车辆是直接登记在买家名下。

另外,不亲自提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买东西重来没有说过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取,委托第三方去取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只能说,拼多多钻了一个空子,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特斯拉拒绝交车倒是有违反合同的嫌疑。

2、仅凭借客户要求特斯拉出声明就判断客户自导自演有些站不住脚。你说客户别有目的吗?必然是的,他的目的不就是获得拼多多的补贴嘛。我相信,拼多多很可能会和客户说只要拿到声明了,就能来找拼多多报销几万元的补贴。作为消费者,本来就是想获得实惠,这样的想法很纯粹

3、特斯拉一心要维持自己的直销渠道,不允许降价。拼多多要靠贴补扯上大牌提升自己的品牌。资本间的你争我夺,让子弹再飞一会吧!

PS:第一点,该“精英人士”称,拼多多钻了空子而已,特斯拉拒绝交车,有违反合同嫌疑。之前他摘出的特斯拉回应重点里,第一条就声明了,转售是违反特斯拉合同的。所以,特斯拉有违反他们自己的合同吗?而且笔者在网上,并未找到关于此合同的文章(当然这不是重点,签与不签,特斯拉都并未违约)。

PS:第二点,其称特斯拉的回应,过于武断。特斯拉方面作为不知情方,拼多多与车主之间私下达成协议,购买特斯拉车辆,特斯拉让车主出具其从拼多多购买车辆的证明,并不算强人所难。就此判断客户别有用心,再正常不过。而这位“精英人士”却表示,车主为了几万的补贴,隐瞒且伤害特斯拉的行为,竟然是很纯粹的想法。

PS:第三点,我们的“精英人士”之前称,觉得特斯拉没说到点子上。那么是否按照这句话,应该给特斯拉,把点子指出来呢?结果把特斯拉批判一通,难道意思是要特斯拉跳出来,指责它们自己的不对?何况这个不对,还是子虚乌有。那么该“精英人士”还不如直接说,“特斯拉避重就轻”就完事了,免得展示出自己思维混乱的一面。

留下合资与外资企业的好处,让他们亏损去吧

其实个人觉得,外企与合资企业不能没有,有它们的存在,才能让我更好地发展。近年来,我们的“三桶油”年年亏损,还好有壳牌石油(总部荷兰企业),这家在我国的合资企业,帮助“三桶油”消化了一部分的亏损。力帆汽车一季度就亏损上亿元,难得有特斯拉这样的纯外资企业,让他们留下可以多亏损外企,减少我们国产企业的亏损,简直一举多得。